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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娟、熊念:AI赋能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的理想图景、现实审视与治理策略

发布时间:2025-10-29 浏览次数:

AI赋能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的理想图景、现实审视与治理策略

 

张丽娟 熊念

 

(张丽娟,禁漫天堂app 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熊念,禁漫天堂app 博士研究生)

 

融合出版是将出版业务与新兴技术及管理创新融合形成的新型出版形态。国家大力推进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体现了对数字时代出版业转型的战略布局,既是应对技术变革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文化强国战略的关键路径。近年来,AI技术实现从理论建构、技术构想到实践应用的跨越式演进,并向人类社会各领域深度渗透。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作为AI技术实践应用的前沿领域,出版业正经历内容生产、编辑印刷、营销传播等全链条智能化转型。AI在重塑出版业态结构与产业生态的过程中,不仅推动出版生产力实现革命性跃迁,而且使出版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文本通过系统解构AI与出版业的耦合机制,分析AI驱动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发的风险挑战,并提出治理策略。

一、理想图景:AI赋能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

AI赋能出版业创新发展,不仅彰显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突破性进展,而且将出版业深度融合的创新层级提至新高度,显著增强了我国出版业的文化影响力与国际传播效能。

(一)移动可供性:技术赋能内容形态跃迁

AI驱动范式转型引领出版业态结构性重构。传统出版业态以专业生成内容(PGC)模式为核心依托,其载体形态多为报纸、期刊等纸质媒介,行业职能聚焦编审校等核心环节。伴随以新媒体为表征的社交平台的兴起,用户生成内容(UGC)模式迅速发展并占据主导地位,推动出版物多模态特征的数字出版形态实现量级跃迁。随之出现的创作边界模糊化、行业准入门槛降低以及生成内容质量标准差扩大化等问题,促使出版机构职能重心向标准化审校体系迁移。面对互联网用户对数字化内容需求的激增,纸质出版物加速向融合出版形态演进,努力实现与数字出版生态的无缝衔接。AI技术突破推动出版业向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转型,加快了创作主体向全民参与范式转移的步伐,行业职能随之演变为算法审计与版权治理的双重规制体系。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出版业可依托AI的文本生成、文生图、图生视频等跨模态生成能力,构建多元化、多形态、跨平台的数字出版物矩阵,通过交互式产品设计强化沉浸式体验与临场感知,有效增强用户黏性。

作为内容创作的新型协作范式,AI在出版流程中扮演智能协作伙伴角色,一方面,通过知识图谱构建与自然语言生成技术,AI协助创作者完成资料整理、叙事架构搭建、语句优化等工作,依托迁移学习实现风格适配的文本生成,辅助拓展内容维度、缓解创作瓶颈,在初稿生成、内容延展等环节提升效率。另一方面,在融合出版产品开发层面,针对3D场景建模、VR/AR/MR等技术应用的高成本瓶颈及出版物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AI可通过构建跨存储系统、云服务商及地理边界的统一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全域实时共享。

(二)生产可供性:重构用户体验价值体

AI技术赋能出版业社交交互范式实现“人际交互(HC)—人机交互(HCI)—智能交互(HCII)”的层级跃迁,通用智能代理的应用适配性显著提升,用户主体性得到实质性强化。传统出版业态的营销体系曾长期固守生产者中心逻辑,当前消费者需求已成为出版业生态链核心锚点。AI的个性化服务能力有效激发了长尾需求的市场潜力,个性化定制不仅孕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而且推动现有互联网价值分配机制的优化重构。进入数智时代,AI技术降低了内容创作门槛,使用户生成内容时代的单向连接效应通过去中心化服务架构实现双向价值流通。

AI对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的价值具有战略意义,一方面,基于大数据分析与机器学习算法,AI可深度分析用户行为特征、消费偏好及阅读轨迹,构建高精度用户画像体系,实现内容供给与需求偏好的精准匹配。通过强化出版机构与用户的双向交互机制,推动个性化产品定制,提升用户参与度与交互体验,增强内容消费黏性及传播效能。另一方面,面对媒介技术生态的迭代变革,出版机构主动探索新型业务模式与服务形态,通过接入或开发适配业务场景的智能模型,运用AI技术实现交互式内容共创,使用户深度参与内容生产流程,提升其价值获得感。AI赋能出版机构通过智能终端与平台为用户提供沉浸式、多模态的内容服务,依托用户行为数据分析实现个性化消费场景的精准触达,构建“千人千面”的服务模式。AI技术的融入为出版业深度融合提供了新契机,推动行业以用户需求为核心,持续优化服务体验,在数字化、智能化浪潮中培育行业新动能。

(三)社交可供性:构筑数智融合传播矩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适应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的新情况,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广度,占领信息传播的制高点。”AI技术的迭代演进推动出版业应用场景向多元化拓展,数智化传播作为前沿的新媒体传播范式,依托文本生成、图像渲染、音频合成、视频制作等跨模态生成能力,与社交媒体深度融合,为出版业的内容生产注入新动能,构建起“技术赋能+内容生产+数据驱动”三位一体的数字化传播体系。在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领域,AI展现出突破虚实界限的技术特性,能够融合文本与视觉元素生成用户预期的视觉呈现,整合静态图文资源实现动态叙事,既简化了视频创作流程、提升阅读体验,又驱动视觉元素的创新表达,显著增强宣传与营销效能。

随着AI技术的迭代进步,出版业依托AI构建智能化人机协同运作模式,正在重构出版业务流程和工作范式,建构全媒体营销矩阵,提升营销数智化效能,提高营销战略效率,驱动智能媒介生态下的出版业转型升级。在全媒体平台整合层面,构建“报网端微号”一体化传播体系,部署覆盖抖音、微博等社交平台的内容分发网络,形成差异化传播策略。在数据驱动的精准传播层面,AI通过融合用户属性、交互行为、产品消费数据、市场动态信息及政策法规,构建动态监测与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个性化内容推荐与分众化传播,指导内容策划与营销策略优化,提升多媒介资源整合效率与精准触达能力。在运营模式创新层面,依托AI延伸产业价值链,提供知识付费与增值服务。线上通过电商平台、社群运营增强用户黏性,线下打造复合型O2O服务文化空间。在全球化传播层面,利用数字出版的跨地域特性,提升国内外读者关注度与出版物曝光率,推动销售增长与机构运营优化,同时以动态化、沉浸式、现场感的呈现方式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中国文化出海,推动出版业迈向深度融合发展新阶段。

(四)生态可供性:推进文化产业生态共融

AI通过生态可供性重构出版业产业运作范式,推动出版流程协同增效与价值共创生态形成。一方面,依托AI深度学习技术,出版流程各环节实现紧密协同,构建出版流程的协同优化机制与实时数据共享体系。编辑、作者、营销团队等主体可通过云端协作平台实现实时交互,提升出版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AI技术产业化能够进一步巩固关键核心技术的整合与协同,扩大技术推广范围,使其高效率低成本地应用于各行业,实现全域的整体性发展。AI赋能出版产业与其他领域形成深度融合,构建跨界产业新生态,激发内容创新活力,催生新型合作模式,形成价值共创与产业生态良性循环。

二、现实审视:AI赋能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冷思考

AI赋能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过程中,其“双刃剑”效应显著。因此,人类需对AI赋能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风险保持系统性反思。

(一)算法凝视下的真相式微

AI推动融合出版业内容生产范式创新与用户价值体验升级,但也模糊了真实与虚拟的边界。AI的自主性与复杂性使负面效果通常呈现系统性风险特征。

第一,监管机制与技术迭代面临协同困境。AI生成内容中的算法审视偏差与深度合成风险,可能因训练数据集偏见加剧社会议题冲突。有研究认为,算法偏见和信息茧房效应可能加剧社会分化,影响社会共识的形成。在智能媒介传播生态中,恶意主体可利用AI生成虚假内容破坏信息生态平衡。深度伪造的影响表现为攻击性损害、真相衰败、治理失范、信任风险加剧等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第二,数据采集越界问题严峻。AI技术的广泛应用重构个人数据与信息隐私运作范式,引发诸如敏感信息过度采集、数据滥用或跨境存储失当等问题。算法训练加速AI类人化进程,生成式人工智能使人类社会进入“后真相时代”,传统信息秩序面临解构风险。

第三,深度合成技术的法律规制亟待完善。出版领域AI技术迭代快但专项立法不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新兴场景未实现法律的全覆盖。现有法律需强化深度合成各参与主体的责任界定与追责机制,提高监测系统预判能力,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二)AI生成作品的版权迷局

AI赋能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进程中潜藏新型法理困境与伦理挑战。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未对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实践中存在著作权归属、使用权限等问题。同时,部分利益主体可能出现版权越界行为,如何平衡AI技术发展与版权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著作权确权机制困境。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出物的法律属性与版权归属存在法理模糊性,导致出版实践面临不确定性。《著作权法》主要保护人类创作的作品,未涉及人工智能生成或人机共创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司法实践中对AI生成内容的独创性认定存在明显分歧,大语言模型在训练过程中对海量版权文本的爬取行为,实质构成对既有作品的非授权使用,其生成内容蕴含系统性侵权风险。

第二,伴随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行业规范与行业自律有待提升。部分出版机构在使用AI时存在盲目跟风、缺乏科学规划等不足,不仅影响AI在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中的有效应用,而且可能引发诸如内容质量参差不齐、读者体验较差等后果。因此,加强出版业行业规范与自律成为推动出版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

(三)融合出版人才供给困局

AI以指令驱动实现高效、优质、低成本的内容生产,重构了出版业生态范式。这一变革虽然突破了传统生产模式,但引发身份边界模糊、人才供给不足、制度性障碍等系统性风险。

第一,从业者身份边界模糊。智能媒介技术迭代消解了创作专业壁垒,冲击行业主体性,引发职业结构重构与从业者存在性焦虑。建基于数据、算法和算力之上的智能媒介在不断升级迭代中被赋予“类主体”特质,颠覆了网络传播中的交互关系,智能机器的“类主体”性使传播活动中人的主体性被虚置。AI的拟人化趋势将进一步模糊人机界限并促使主体多元化。从伦理维度看,当数据智能发展到特定阶段时,作为传播客体的数据及处理技术可能异化为控制力量,形成“数据反噬”,使人类被自身创造的数据体系定义和规制,从而消解传统读者与编辑的边界。当非专业用户借助AI创作出高质量作品,可能导致选题策划、文案编撰等岗位面临替代风险。

第二,出版业新质人才供给不足。在全球科技人才结构性短缺且跨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人工智能领域也面临专业人才供给不足难题。麦肯锡公司预测,2030年,中国AI人才缺口可能多达400万人。高端技术人力流动呈现“头部集聚效应”,出版业面临“人才磁吸”压力。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需要既懂出版业务又精通AI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但现阶段出版业人才体系学科背景较为单一,跨领域、新兴领域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

第三,出版业人才培养体系仍需完善。传统出版教育模式已不适应当前出版业的需求。随着AI技术发展和融合出版加速推进,出版业人才需求发生深刻变化,出版业人才培养体系的滞后导致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错位。

(四)出版业AI价值校准困境

人工智能价值观对齐旨在将人类伦理规范内化于AI系统,确保人工智能的决策逻辑与人类价值观保持一致。当前,对人工智能开展价值观对齐面临两大瓶颈。

第一,多元主体导致责任界定困难。人类伦理问题的复杂性与情境依赖性使通用规则难以提炼,AI在处理价值争议时通常以模式补全机制概括语料库的平均观点,回避价值判断。当AI生成的内容违背伦理或法律,技术开发者、使用者及管理者的责任划分变得极为复杂,利益相关方协同机制易因沟通障碍或利益冲突而失效。

第二,价值多元性导致价值观对齐标准难以确立。出版机构的价值观对齐实践呈现显著的场景依赖性与差异性,短期内难以形成统一规范。AI大模型价值观的塑造高度依赖人工干预,在智能体成为真正独立的主体前,其工具属性决定了人类训练者需承担价值观引导责任。

三、治理策略:以多元合作、多方共治实现正能量与大流量同频共振

2024年6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时强调,人工智能发展应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出版业要主动应对技术变革,构建“伦理准则—技术监管—人才培育—价值驱动”四维协同治理体系,实现“算法向善+人文引领”的动态平衡,打造“人工智能+”出版业的创新生态,发展出版业新质生产力。

(一)加强数据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构建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对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而言,要强化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软硬兼施”,实现技术创新与伦理规范的平衡发展。

第一,提升人工智能德治软实力。出版业融合发展应从顶层设计出发,针对大模型基础原理与风险控制策略中存在的短板,建立行业内数据输入的多元化监管机制与多维协同治理体系,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及伦理规范为核心的过滤机制,明确技术使用边界、产品类型及传播场域,确保训练数据的多样性与公正性,减少输出内容的偏见与歧视。

第二,强化人工智能治理法治硬实力。实施出版业数据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边界细化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细化AI在融合出版领域的应用与管理规则,坚守顶层设计对数据应用的规范约束,促进形成防范与遏制AI风险的行业共识,为保证数据多样性与公正性目标奠定法律基础,为技术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第三,部署覆盖多模态深度鉴伪技术的反诈大模型,以AIGC检测模块提升对大模型的监管能力。统筹制定涵盖算法研发范式、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验证测试方法及多智能体协同交互机制等关键领域的统一技术基准,形成覆盖人工智能全技术栈的标准化体系。同时,要强化国际标准研究,支持国内权威机构主导或深度参与出版数据国际技术规范制定,通过技术标准输出强化我国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规则制定权。要深化多边数字技术治理合作机制,通过构建前瞻性、统一性的出版数据技术标准架构与治理体系,依托双边及多边对话平台,持续提升我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二)设立技术监管机制,加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版权保护

在保障AI大模型数据输入机制多样性与公正性的基础上,加强对AI生成内容的输出监管。

第一,在版权规制体系建构方面,AI生成内容版权确权以AI生成内容的独创性判定为标准,具体需满足“千次参数调整+特定提示词组合”的创作投入,可被认定为人类智力贡献。要明确网证自愿使用原则,互联网平台需保障非网证用户享有同等权利,在实践中秉持“规制优先”原则,实时排查意识形态、法律法规、敏感内容、版权等问题,并提供核验报告与标识以便人工确认。若发现AI生成内容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或个人隐私,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生成,防止危害扩散。此外,要探索AI生成内容侵权判定规则,引入区块链等新型证据保全技术,加强对算法服务商与生成内容的监管力度。

第二,开发“合规AI出版工具”并建立“AI出版联盟”。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规范体系,明确AI技术在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中的应用范围、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出版机构自觉遵守行业规范,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在技术层面,要以AI集成版权检测、数据溯源、内容审核功能,提升平台审核能力,实现对AI生成内容的即时版权检测、追溯来源和内容过滤,预防版权纠纷。在行业层面,要制定出版业自律公约,明确数据使用规范、权利归属模板协议和商业TDM使用,促进行业内各主体间的交流合作,提升全行业版权保护意识和应对能力。此外,联盟成员可共同制定版权保护策略,协同应对可能出现的版权争议,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在内容合规性方面建立“标注—溯源—伦理”标准流程。标注标准流程要明确AI生成内容的合规性标识,便于用户及平台快速识别;溯源标准流程要记录AI生成内容的创作过程、数据来源及修改历史,确保内容的可追踪性与透明度;伦理标准流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尺度,对AI生成内容进行伦理审查,建立技术监管平台,结合区块链存证、AI检测等技术手段,集成版权识别、内容审核、伦理评估等功能模块,实现对AI生成内容版权确权与合规问题的全面监管和高效治理。

(三)培育复合型出版人才,推动“人机数”融合生态体系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媒体竞争关键是人才竞争,媒体优势核心是人才优势。”要构建“人机数”融合生态体系,促使出版主体调整角色定位、提升数字素养,以适应技术变革带来的新型生产环境。

第一,培育AI时代深度融合出版从业者的核心技能。要提升融合出版从业者的数智素养与技能,增强其数据意识、跨界思维和协同理念,以及利用数字技术完成重复性、机械性劳动的能力,规避AI技术对部分岗位造成的就业冲击,以创新思维、用户思维和合作思维提升自身创造力。融合出版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掌握传统出版流程与知识,而且要深入理解AI技术原理,能够运用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工具优化出版流程,提升内容生产效率与质量。同时,要加强跨学科知识学习,不断拓宽视野,增强自身对复杂出版环境的应对能力。

第二,以职业转型重塑出版业人力资本。推动出版从业者拥抱人工智能技术,形成人才活力充分迸发、能力结构持续优化、潜能深度释放的良性生态格局,深化“人机数”融合进程,为构建创新、包容的出版生态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要建立出版业AI训练师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大力培养融合出版优秀人才,同时,实施职业转型支持计划,推广“AI编辑工作室”。

第三,构建多维度出版业人才培养体系。高校和科研单位应基于AI时代融合出版的竞争力框架,结合AI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动态调整课程标准、优化教学体系、丰富课程实践。通过实施“技术+人文”复合人才培养计划,设立出版业通用人工智能实验班、启动协同攻关融合出版人才培养计划、构建出版业通用智能课程体系等,强化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联合培养模式,为出版业输送适应“人机数”融合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此外,可通过设立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与项目合作,也可通过举办国际出版论坛、研讨会等活动,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在拓宽出版人才的国际视野的同时,有效吸引海外人才,为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注入新活力。

(四)为机器立向善之“心”,以全人类共同价值锚定价值观校验

坚持人工智能价值正义导向是价值观对齐的核心命题,也是确保技术价值体系与人类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内在要求。人工智能价值体系架构分为三个具有递进关系的层级:一是技术架构自身蕴含的原生性价值准则,二是技术对齐过程中需协同实现的目标性价值导向,三是跨越文化差异与利益藩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共识。

第一,在技术研发的原生价值观层面,设计者要锚定价值观对齐的起点,解决算法偏见、生成偏差与版权侵权等问题。技术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作为最新技术形态的AI大模型,其研发过程必然受设计者价值观的形塑。开发者要确立“以人为本、包容审慎”的底层策略,遵循导向性、合规性、隐私性、透明性、公平性原则,将善行、公正、安全、成就感等人类基本价值观转化为出版行业专业大模型奖励函数,维护人类共同价值,对输出内容进行伦理测评。

第二,在目标价值观层面,人工智能价值观对齐应秉持“和而不同”的治理理念,将合理性、合规性、文化适配性与意识形态安全性等多元价值要素有机融入技术系统,确保算法输出与预设价值目标高度契合。中国的AI大模型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符合国家发展与人民需要的价值导向,切实保障国家安全、文化安全、政治安全。换言之,人工智能的价值观对齐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尺度,以国家发展目标、社会治理规范与公民道德准则为三维支撑体系化嵌入。建立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社会长治久安、人民根本利益的价值引导机制,在技术赋能过程中切实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与社会稳定。

第三,在弘扬和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层面,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核在于寻求人类价值的最大公约数,构建世界文明维度的发展观与价值体系,超越西方“普世价值”的扩张性逻辑,坚持以人为本,以共同利益和共同信念为核心。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首次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即“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超越了意识形态对立,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实践路径,为全球共同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和价值支撑。和平与发展构成人类生存价值基石,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运行秩序,民主与自由体现对主体性与规律性的尊重。出版业作为内容生产与传播的重要领域,在AI深度赋能下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革,AI大模型作为服务全人类的技术工具,其价值设计要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终极目标,确保AI大模型价值观与全人类共同价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时有效对齐,推动全球范围内智能系统的价值观对齐,增强技术通用性与社会适应性,实现AI价值观与人类价值观的和谐共生。

展望未来,出版业需主动拥抱变革,在“人工智能+”战略驱动下,通过政府、学界、科技界、产业界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协同和相向而行,以技术赋能与价值引领双轮驱动,以正能量引领大流量,构建多元参与的AI治理框架,促进AI赋能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加速形成出版业新质生产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方能实现“科技向善,出版传美”的行业发展愿景,在全球科技竞争中抢占先机,最终实现中华文化软实力的系统性提升,这既是全球化时代中华文化传播的必然要求,也是履行新时代文化使命、建设文化强国的具体实践。

注:本文刊发于《禁漫天堂app 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6期